企業內外帳的差異通常體現在哪些所得稅的逃漏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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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內外帳在所得稅逃漏上的差異
企業內外帳的差異主要體現在通過隱瞞收入、虛增成本和費用等手段,以達到逃避或減少所得稅的目的。內帳記錄企業真實的財務狀況,通常由老闆親信管理,而外帳則經過修飾,用於向稅務機關申報。以下列出幾種常見的逃漏稅方式:
常見的所得稅逃漏方式
- 隱匿收入: 不開發票的收入直接進入老闆的個人小金庫,從而逃避申報,減少應繳納的營利事業所得稅。
- 虛列支出: 將與公司經營無關的個人支出,通過獲取虛假憑證的方式計入公司成本,以此降低公司帳面利潤,減少應繳稅款。
- 無憑證支出: 即使是真實發生的支出,但若無法取得合法的憑證,也可能被用於協助供應商逃漏稅,或未對所得人進行扣繳,導致相關人員逃漏綜合所得稅。
- 薪資分拆: 將高收入者的薪資拆分給多個人頭,以降低個人的應稅所得,達到逃漏綜合所得稅的目的。
- 低報薪資: 通過定額特支費或其他名目,將高收入者的部分薪資轉為公司支出,減少薪資所得的申報,從而逃漏綜合所得稅。
逃漏稅的法律責任與追訴期
根據《稅捐稽徵法》,若企業或個人涉及故意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稅務機關的核課期間為7年。舉例來說,若108年度的所得稅應於109年5月31日前申報,則核課期間自申報截止日的次日起算7年。若未依規定申報,核課期間則自109年6月1日起算。若逃漏稅行為被查獲,除需補繳稅款外,還可能面臨罰鍰甚至刑事責任。依《稅捐稽徵法》下的「逃漏稅捐罪」最高可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公司負責人或公司實際負責業務之人要去坐牢。此外,《商業會計法》下也有「財務報表不實罪」,最高也是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