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後,民眾仍可檢舉哪些影響交通安全及弱勢族群權益的違規行為?
Answer
修法後民眾仍可檢舉的違規行為
交通部自 6 月 30 日起實施新規定,限縮了民眾可檢舉的交通違規項目,主要考量是避免案件量暴增,加重警力負擔。儘管部分輕微違規不再受理民眾檢舉,但為了保障交通安全及弱勢族群權益,特定違規行為仍開放檢舉,以維護交通秩序。
仍可檢舉之違規項目
修法後,民眾仍可針對以下違規行為進行檢舉:
- 機車駕駛未戴安全帽
- 汽車在人行道或行人穿越道違規臨時停車
- 汽車不依順行方向停車
- 汽車占用身心障礙者停車位
- 汽車在人行道或行人穿越道違規停車
這些項目主要針對影響交通安全及弱勢族群權益的違規行為,民眾可透過檢舉來維護相關權益。
不再受理檢舉的輕微違規
此次修法將罰鍰在新台幣 1200 元以下的 8 項交通違規排除在民眾檢舉範圍外,包括:
- 騎機車手持行動電話通話
- 汽機車駕駛人手持香菸吸食或點燃香菸
- 倒車未顯示燈光或不注意行人及大型車倒車無人在後指引
- 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騎樓/快車道臨時停車
- 機車在人行道或行人穿越道臨時停車
- 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 10 公尺內及消防車出入口 5 公尺內臨時停車
- 併排臨時停車
- 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前停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