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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責》作者張文隆對「當責」的定義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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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文隆對「當責」的定義

根據《當責》作者張文隆的觀點,「當責」包含多重含義,它不僅僅是個人層面的責任承擔,更是一種建立在相互關係之上的責任體系。具體來說,「當責」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 相互關係:強調個體與個體、個體與團隊、團隊與組織之間的互動和聯繫,責任不是單向的,而是存在於相互作用之中。
  • 要求成果:意味著對結果的承諾,不僅僅是完成任務,更要確保達成預期的目標。
  • 要求報告:需要對行動的過程和結果進行透明的報告,以便於監督和改進。
  • 建立信賴:通過負責任的行動來建立信任,信任是團隊和組織高效運作的基礎。
  • 承擔後果:意味著對自己的行為負責,無論結果是好是壞,都要承擔相應的後果。

「當責」的五個應用層級

張文隆參考美國《政府績效與成果法》(GPRA)的資料,提出了「當責」的五個應用層級,這五個層級分別是:

  1. 個人當責(personal accountability):是對自己的承諾,期待自己達成個人成果。
  2. 個體當責(individual accountability):在工作組合中,個體之間的相互當責關係。
  3. 團隊當責(team accountability):團隊成員對環境狀況與績效成果共享擁有感和責任感。
  4. 組織當責(organizational accountability):是組織對其利害關係人所做出的承諾,包括客戶、員工、股東和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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