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遣員工時,若員工無法勝任工作,企業應如何處理以避免爭議?
Answer
如何處理無法勝任工作的員工以避免爭議
當員工無法勝任工作時,企業必須謹慎處理,以避免勞資爭議。《勞動基準法》第11條允許在「員工無法勝任工作」的情況下資遣員工,但這通常是爭議最大的情況。企業需要採取一系列措施,確保資遣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績效改善計畫(PIP)與教育訓練
在考慮資遣之前,企業應提供員工足夠的教育訓練和指導,協助其提升工作能力。若員工表現仍未改善,則應啟動績效改善計畫(PIP)。PIP應明確指出員工需要改進的具體方面,並提供具體的目標和時間表。企業應定期與員工進行績效評估,並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資源,以幫助員工達成PIP目標。
資遣的合法程序與注意事項
若員工在經過教育訓練和PIP後,仍無法達到工作要求,企業可以考慮資遣。然而,資遣必須符合法律規定。企業應提前通知員工,並支付符合規定的資遣費。此外,企業應提供員工非自願離職證明,以便其申請失業給付。為避免爭議,企業應保留所有相關文件,包括績效評估、PIP、教育訓練記錄和資遣通知等。若員工對資遣有異議,企業應積極與其溝通協商,尋求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