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發放振興券的主要目的是為了達到「紓困」效果,進而刺激消費,帶動經濟成長。文化大學廣告系教授鈕則勳指出,財力雄厚的企業率先發放振興券,若能有效控制成本,吸引顧客回流消費,便能啟動「火車頭效應」,鼓勵其他中小企業跟進,發想更多創意的振興活動。
許多產業已開始發放振興券,例如飯店業的老爺酒店集團、雲朗觀光集團和凱撒飯店共同發起「CLR 聯合通用券」,適用於旗下飯店的住房和餐飲優惠,預計創造 5 億元商機。餐飲業的六角國際也透過App發放振興券,帶動來客數增長。永康商圈也推出優惠券,刺激商圈的消費動機。家樂福也推出振興券,會員消費後可獲得抵用券於店內消費折抵。
企業發放振興券的方式應盡可能簡單,讓消費者容易使用,才能有效刺激消費。此外,企業也應留意振興券的使用期限和範圍,避免造成消費者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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