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息日、例假日、國定假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有何不同?
Answer
休息日加班費計算方式
休息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與平日加班不同。依照《勞基法》規定,休息日出勤工資應以前 4 小時,每小時工資額加給 1 又 1/3 以上;超過 4 小時後,每小時工資額加給 1 又 2/3 以上。即使實際加班時間未滿 4 小時,仍需按 4 小時計。
例假日加班費計算方式
原則上,例假日不得要求員工加班。除非遇到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才能要求勞工於例假日出勤。若因上述特殊原因需於例假日出勤,工資應加倍發給,並應給予勞工補假休息。
國定假日加班費計算方式
國定假日加班,依《勞基法》第 39 條規定,雇主應給予加倍工資。也就是說,除了當天原本的工資照給外,還要再額外加發一天的工資。若勞工同意於國定假日出勤,雇主應發給雙倍工資,或經勞工同意後,可將國定假日調移至其他工作日補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