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差打工族加班費如何計算? | 經理人

兼職人員國定假日出勤,薪資以雙倍計算

針對兼職打工族,在2026年清明連假期間,國定假日出勤的薪資計算方式與正職員工有所不同。具體來說,4月3日(兒童節補假日)和4月6日(清明節補假日)這兩天被認定為國定假日,若兼職人員在這兩天上班,雇主應支付雙倍薪資。舉例來說,如果時薪為200元的兼職人員,在國定假日當天工作4小時,則可領取200元 x 4小時 x 2(包含1倍本薪+1倍加班費)= 1600元。

非國定假日之薪資,視雇主定義而異

至於其他非國定假日的假期,像是4月4日(六)和4月5日(日),雇主可以根據實際營運需求,自行將這兩天定義為平日、休息日或例假日,但必須符合勞動基準法中關於「一例一休」的相關規定。這代表這兩天的薪資計算方式會根據假日的定義而有所不同,並非一概而論。

休息日出勤,加班費計算方式較為複雜

如果雇主將4月4日或4月5日定義為休息日,那麼兼職人員當天出勤的加班費計算方式將更為複雜。假設每小時時薪為200元,工作4小時,除了原本的薪資800元之外,還可以額外領取加班費。加班費的計算方式為:200元 x 1.34(加班費率)x 2小時 + 200元 x 1.67(加班費率)x 2小時 = 1204元,因此當天總共可以領到2004元。

例假日原則上不得出勤

相對地,如果雇主將4月4日或4月5日定義為例假日,原則上不得要求勞工出勤。這是為了保障勞工的休息權益,避免過勞。在這種情況下,除非有特殊原因,否則雇主不應要求兼職人員在例假日工作。

雇主若違法,勞工可提出申訴

需要注意的是,雇主不能以補休直接取代加班費,除非經過勞工同意。若雇主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以向當地的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申訴,經查證屬實,雇主將面臨新臺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鍰。這項規定旨在確保勞工的權益受到保障,避免雇主濫用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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