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中對試用期的規範是什麼? | 經理人

試用期在《勞基法》中的規範

《勞基法》本身並未明確規範「試用期」,但實務上,雇主與勞工約定試用期是可行的。這是因為企業在僱用新員工時,僅透過面試形式審查學經歷,難以完全評估其工作能力。因此,在不違反誠信原則的前提下,於正式勞動契約前約定試用期間並不違法。

試用期是否屬於《勞基法》的僱傭關係

試用期仍屬於《勞基法》所規範的僱傭關係。儘管有觀點認為試用期是正式勞動契約的前置階段,但無論如何,試用期仍受到《勞基法》的保障。勞資雙方基於契約自由精神訂定試用契約,並不代表這段期間不適用《勞基法》。

試用期相關的勞資問題

常見的試用期相關問題包括:試用期屆滿後的薪資調整、年資計算等。由於《勞基法》對試用期沒有明確規定,這些細節通常由勞資雙方協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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