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退新制下,未滿60歲的勞工,哪些情況可提早請領退休金? | 經理人

勞退新制下未滿60歲勞工提早請領退休金之條件

在勞退新制的框架下,原則上勞工需年滿60歲方可請領退休金。然而,針對未滿60歲的勞工,法規也提供了在特定情況下提早請領的可能性。這些情況主要圍繞在勞工因傷病導致失能或身心障礙,符合特定給付請領資格的前提下。

具體提早請領之情境

首先,若勞工已領取勞工保險的失能給付,包含失能年金給付或失能等級為1、2、3等的失能一次金給付,便具備提早請領勞退的資格。其次,領取國民年金身心障礙給付,包含身心障礙年金給付或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給付者,亦可提前請領勞退。再者,即使勞工不屬於勞工保險或國民年金的被保險人,但若身體狀況經評估後,符合可請領上述失能或身心障礙給付的程度,同樣能提前申請領取勞退退休金。

總結

簡而言之,勞退新制考量到部分勞工可能因傷病提早失去工作能力,因此放寬了請領年齡的限制。只要勞工符合已領取相關失能或身心障礙給付,或經評估後具備請領資格,即使未滿60歲,也能夠提前申請領取勞退退休金,以保障其基本生活。


This is a simplified version of the page. Some interactive features are only available in the full version.
本頁為精簡版,部分互動功能僅限完整版使用。
👉 View Full Version | 前往完整版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