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提出離職時,法律規定的預告期是多久? | 經理人

員工離職預告期的法律規定

根據《勞基法》第 16 條,員工提出離職時的預告期長短取決於其在職年資。若員工年資未滿 3 個月,可隨時離職,無需提前告知。年資滿 3 個月但未滿 1 年者,需提前 10 天預告;年資滿 1 年但未滿 3 年者,需提前 20 天預告;而年資 3 年以上者,則需提前 30 天預告。

離職生效方式

員工向雇主表達離職意願的方式不拘,不論是口頭、透過通訊軟體、電子郵件或電話,都具有法律效力,且不需經過雇主同意。只要員工明確表達離職意願,離職即生效。

績效獎金是否影響離職

若績效獎金被認定為工資的一部分,雇主不得任意扣發。若公司將績效獎金明定為工作契約或薪資結構的一部分,例如保障年薪包含年終獎金,或有明確的業績抽成制度,則該獎金應被視為工資。因此,若員工在意年終獎金,建議在獎金入帳後再提出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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