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交通違規項目仍然開放民眾檢舉? | 經理人

民眾仍可檢舉的交通違規項目

為保障交通安全及特定族群權益,部分違規行為仍開放民眾檢舉。這包括機車駕駛未戴安全帽、汽車在人行道或行人穿越道違規臨時停車、汽車不依順行方向停車、汽車占用身障者停車位,以及汽車在人行道或行人穿越道違規停車。這些項目主要針對影響交通安全及弱勢族群權益的違規行為,民眾仍可透過檢舉來維護交通秩序。

交通部限縮民眾檢舉項目之原因

交通部自 6 月 30 日起實施新規定,將罰鍰在新台幣 1200 元以下的 8 項輕微交通違規排除在民眾檢舉範圍外。交通部長李孟諺解釋,此舉主要是考量到現有停車設施不足,若全面開放民眾檢舉,恐導致案件量暴增,反而加重警力負擔。儘管限縮了民眾檢舉的項目,警察機關仍可依法針對違規行為進行告發,以維持交通秩序。

不再受理檢舉的輕微違規項目

此次修法將以下 8 項輕微交通違規排除在民眾檢舉範圍外:騎機車手持行動電話通話、汽機車駕駛人手持香菸吸食或點燃香菸、倒車未顯示燈光或不注意行人及大型車倒車無人在後指引、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騎樓/快車道臨時停車、機車在人行道或行人穿越道臨時停車、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 10 公尺內及消防車出入口 5 公尺內臨時停車、併排臨時停車,以及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前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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