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結婚時,依勞工請假規則第二條,雇主應給予8天婚假並照常給薪。此規定適用於所有在職期間結婚的勞工,不論是正職、兼職或是定期契約工,只要有僱傭關係,員工即有權申請婚假。即便員工是再婚,法律上仍視為結婚,因此同樣享有8天婚假。
儘管法律上再婚仍享有婚假,但若員工頻繁利用結婚、離婚來不合理請領婚假,可能涉及濫用勞動權益。在具體個案中,公司是否有權拒絕,需要綜合考量個案事實、員工行為是否明顯不合理、以及公司內部是否有相關規定等因素來判斷。換言之,若員工有不合理請領婚假之情形,公司可進一步評估是否屬於濫用。
當員工頻繁結婚離婚以不合理請領婚假,公司或可採取不同的考量。是否構成濫用,需視個案情況而定,並考量員工行為是否明顯不合理,以及公司內部是否有相關規定。
This is a simplified version of the page. Some interactive features are only available in the full version.
本頁為精簡版,部分互動功能僅限完整版使用。
👉 View Full Version | 前往完整版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