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上路後,哪些交通違規項目不再開放民眾檢舉? | 經理人

新制實施後民眾不可檢舉之交通違規項目

自2024年6月30日起,台灣交通管理法規修正後,部分輕微交通違規項目不再開放民眾檢舉。此次修法主要是因為現行停車設施不足,若開放所有違規行為皆可由民眾檢舉,恐將造成檢舉案件量暴增,反而增加警力負擔。

仍可檢舉之違規行為

儘管有8項輕微違規行為不再接受民眾檢舉,但為了保障行人及機車騎士的安全,仍有5項違規行為維持開放檢舉:機車騎士未戴安全帽、汽車在人行道或行人穿越道違規臨時停車、汽車不依順行方向停車、汽車佔用身心障礙者停車位、汽車在人行道或行人穿越道違規停車。

法規調整之目的

交通部長李孟諺強調,雖然限縮了民眾檢舉項目,但警察仍可依法針對違規行為進行告發,旨在平衡警力資源的分配,同時確保道路安全不會因此受到影響。民眾在遵守交通規則的同時,仍應注意上述5項違規行為,以避免被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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