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2024 年 6 月 30 日起,台灣交通管理法規進行了部分修正,其中一項重要的變更為限縮民眾檢舉交通違規的項目。儘管有 8 項輕微違規行為不再接受民眾檢舉,但為了保障行人及機車騎士的安全,仍有 5 項違規行為維持開放檢舉。這項政策調整旨在平衡警力資源的分配,同時確保道路安全不會因此受到影響。
根據新規定,以下 5 種違規行為民眾仍可進行檢舉:
此次修法的主要原因是現行停車設施不足,若開放所有違規行為皆可由民眾檢舉,恐將造成檢舉案件量暴增,反而增加警力負擔。交通部長李孟諺強調,雖然限縮了民眾檢舉項目,但警察仍可依法針對違規行為進行告發。因此,民眾在遵守交通規則的同時,仍應注意上述 5 項違規行為,以避免被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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