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台積電的聲明,前資深副總經理羅唯仁面臨的主要法律風險包括違反競業禁止條款和侵害營業秘密。台積電指出,羅唯仁在轉任幕僚單位後,仍異常探聽高階研發機密,且在離職面談時隱瞞將轉戰競爭對手英特爾的事實。這些行為已構成對台積電權益的潛在威脅,因此台積電決定採取法律行動。
羅唯仁在任職期間簽署了競業禁止同意書,承諾離職後不為競爭。然而,台積電指出,羅唯仁離職後隨即加入英特爾擔任執行副總裁,這明顯違反了競業禁止協議。根據台灣法律,違反競業禁止協議可能導致違約賠償責任。台積電已明確表示將針對此違約行為請求損害賠償,具體金額將根據羅唯仁在台積電的職位、薪資、以及對台積電造成的潛在損害來計算。
台積電指控羅唯仁在轉任幕僚職位後,仍越權要求研發部門提供先進製程技術資料,並在離職後立即加入競爭對手英特爾。台積電認為,羅唯仁極有可能將其掌握的營業秘密洩漏給英特爾,構成對台積電的重大威脅。根據台灣《營業秘密法》,未經授權洩漏或使用他人營業秘密可能面臨刑事責任,包括監禁和高額罰款。此外,民事方面,台積電也可以向羅唯仁和英特爾請求損害賠償,以彌補因營業秘密洩漏而造成的損失。
台積電對羅唯仁提起訴訟,不僅是為了追究其法律責任,更旨在保護公司的核心技術和競爭優勢。此案的結果將對台灣科技產業的競業規範和營業秘密保護產生重要影響。如果台積電勝訴,將對其他高科技企業起到警示作用,加強對員工離職後的行為監管,並提高對營業秘密保護的重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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