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公司獲利,但老闆決定不發放年終獎金時,員工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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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獲利卻不發年終獎金:員工自保之道
當公司明明有賺錢,老闆卻決定不發年終獎金時,員工的確會感到權益受損。公司法第235-1條規定,公司章程應載明當年度獲利狀況的員工酬勞分配,目的就是讓員工分享公司經營成果。然而,實務上年終獎金的發放決定權,往往掌握在老闆手中,這之間存在著落差。
年終獎金發放的灰色地帶與員工應對
實務上,年終獎金的發放與公司營運狀況息息相關。如果公司虧損,員工可能很難期待年終獎金。但如果公司有獲利,老闆卻不發,就可能違反公司法。因為公司章程應該明訂員工酬勞分配方式,且不得設定上限,以確保員工能共享公司利潤。
爭取權益的具體方法
面對這種情況,員工首先應該主動了解公司章程中關於員工酬勞的規定。確認公司章程是否有明確規範獲利情況下必須發放獎金的條款。如果章程有明確規定,但老闆卻違反,員工可以考慮以下行動:
- 內部溝通: 嘗試與老闆或管理層溝通,了解不發放年終獎金的原因,並表達員工的訴求。
- 尋求法律諮詢: 諮詢律師或相關法律專業人士,了解自身權益是否受損,以及可以採取的法律途徑。
- 勞資爭議調解: 向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由第三方介入協調,尋求解決方案。
- 提起訴訟: 如果以上方法都無法解決問題,員工可以考慮提起訴訟,維護自身權益。
提醒員工,在採取行動前,務必蒐集相關證據,例如公司章程、薪資單、公司獲利證明等,以利後續爭取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