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通常指的是被動地執行任務、完成被交付的工作,並對結果進行回報。這種態度著重於符合既定的KPI和流程,等待上級的指示和授權後才執行。「當責」則是一種更積極主動的心態,強調對結果的承擔和影響力,主動提出必要的行動,揭示潛在的風險和挑戰,並積極爭取資源以達成目標。
「當責」的核心要素包括在高階主管眼中建立信任,展現出值得託付關鍵任務的能力。這意味著能夠在風險中「扛得住」,並提供具有深度的洞察和清晰的判斷。此外,「當責」的主管還能夠有效地爭取必要的資源,為團隊提供支持,確保目標的達成。更重要的是,他們能夠主動影響決策,為團隊爭取更有利的發展空間,推動團隊向前發展。
在「新PDCA」管理法中,「當責」體現在「A」(Accountability & Trust)環節,強調對上級承擔結果,對下級擴展影響,為團隊創造改變的空間與支持。與傳統的PDCA循環相比,「新PDCA」更注重向上管理,即主動爭取資源、影響高層,為團隊開創新局。主管需要從被動的「負責」轉變為主動的「當責」,積極提出行動方案、揭示風險、爭取資源,並主動影響決策,才能真正帶領團隊在變革中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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