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部開銷應如何分攤才能符合營運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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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部開銷分攤原則:使用者付費與營運事實的平衡
總部開銷是否應分攤給各事業單位?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答案通常是肯定的。然而,分攤基礎的選擇,如營業額、獲利額、使用坪數、員工數等,往往引發爭議。看似簡單的標準,在實際執行中卻面臨諸多挑戰。
常見分攤爭議與解決方案
以集團集中辦公為例,辦公室租金依使用坪數分攤看似合理,但閒置空間、共用會議室等問題如何處理?事業單位擴編或縮編,導致租約異動,相關費用又該由誰負擔?這些都需要事業單位間的協調。此外,大樓管理清潔費等費用,雖然看似可依租金比例分攤,但其中包含的水電費、維修費等細項,仍可能引發爭議。
董事長室開銷:分攤的難題與替代方案
最高主管(如董事長、執行長)室的開銷分攤,更是複雜。即使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事業單位主管也未必認同分攤比例。若按營業額或獲利額分攤,可能忽略最高主管在新興或虧損單位投入的心力。因此,若最高主管非獨裁,與其讓各部門爭論內耗,不如不分攤。因為無論如何分攤,集團總獲利不變,不如將心力放在對外開拓市場。
如何讓分攤更符合營運事實
實務上,總部開銷常在新設或虧損單位投入較多,也常花在集團遠景規劃上,這些都難以簡單的分攤比例擺平。因此,總部開銷應回歸使用者付費原則,將可歸屬事業單位的開銷(如辦公室、會計記帳、合約複核、薪資計算等)盡可能分攤。雖然無法完美,但至少讓事業單位主管在閱讀損益報表時,能看到已扣減相關費用的損益,更符合實際營運狀況。至於董事長室開銷,分不分攤可能就沒那麼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