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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條中,勞工若未參加健檢,可能被處的罰鍰金額上限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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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條中,勞工未參加健檢之罰鍰上限

根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條,雇主有義務為在職員工施行健康檢查,勞工亦有接受檢查的義務。若勞工未依規定參加健檢,可能被處以新臺幣3000元以下的罰鍰。此規定旨在保障勞工健康,並有助於職業病預防與職場健康管理。

雇主責任與相關罰則

《勞工健康保護規則》規定,雇主需定期為在職勞工安排一般健康檢查,頻率依勞工年齡有所不同。若公司未依規定提供健檢,將面臨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的罰鍰。

額外健檢與體格檢查

若雇主安排的健檢項目優於《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假別事宜建議勞資雙方協商處理。《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條也明訂,雇主於僱用勞工時,應施行體格檢查。

你想知道哪些?AI來解答

根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條,勞工若未參加健檢,最高可能面臨多少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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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未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為在職勞工安排定期健康檢查,將面臨何種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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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條規定雇主在僱用勞工時,應施行何種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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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安排的健檢項目優於法規規定時,勞工的假別事宜應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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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法》中,除了健康檢查,還有哪些與勞工健康相關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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