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會議記錄中,minutes taker與recorder有何不同?
Answer
Minutes Taker 與 Recorder 的差異
在英文會議記錄中,"minutes taker" 和 "recorder" 指的是不同的職責。"minutes taker" (或 note taker) 負責記錄會議的重點、討論事項、決議和行動項目,也就是製作會議記錄的人。而 "recorder" 則是指錄音設備或負責錄音的人員。
Minutes Taker 的職責
Minutes taker 的主要任務是捕捉會議的精華,產出一份簡潔明瞭的書面記錄,方便參與者回顧會議內容,並追蹤後續行動。會議記錄應包含:
- 會議日期、時間、地點
- 出席者名單
- 討論主題
- 通過的決議 (resolution)
- 負責人及其行動項目 (actions by whom)
Recorder 的職責
Recorder 負責使用錄音設備記錄會議過程,提供完整的音頻檔案。錄音可用於核對會議記錄的準確性,或在需要時回放特定段落。但 recorder 並不負責整理會議重點或撰寫會議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