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域就業補助(搬遷津貼、租屋津貼、異地就業交通津貼)如何申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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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域就業補助申請指南:搬遷、租屋、交通津貼
勞動部為鼓勵失業勞工至外地就業,推出「跨域就業津貼」,旨在減輕因距離產生的就業障礙。這項補助包含搬遷津貼、租屋津貼及異地就業交通津貼三種,申請者需符合特定資格並透過指定程序辦理。
申請資格:誰能申請跨域就業津貼?
跨域就業津貼主要針對失業勞工,申請者需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 中高齡失業者。
- 連續失業達3個月以上的中高齡失業者。
- 非自願性離職的中高齡失業者。
- 因求職或就業有交通往返需求,必須搬離原居住地或租屋居住,且新居住地或租屋處需距離工作地點30公里內。
- 勞工需先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並經由就業諮詢推介跨域就業,符合申請要件且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達30日。
符合資格的勞工,需在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30日起的90日內,向工作所在地之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
如何申辦?
跨域就業補助需臨櫃辦理。申請者可事先從政府網站下載申請書並填寫,以節省辦理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