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備受爭議的「一例一休」外,本次勞基法修法還包括了「砍七天國定假日」的政策調整。文化大學法律系教授邱駿彥指出,在討論一例一休對企業和員工的影響時,容易忽略此次修法的另一個重點。他認為,一例一休的確可能增加企業的人事成本,但砍掉七天國定假日後,企業在這七天就不需要支付雙倍薪資作為加班費,從而降低人事成本,讓雇主有喘息空間,並可以用省下的經費來多僱用人手,以應對一例一休帶來的影響。
本次勞基法修法的主要目的是為了「縮短年總工時」。根據勞動部的統計資料顯示,2015年台灣的年總工時位居世界第四高。邱駿彥表示,各國都在縮短工時,而台灣的縮短幅度相對較低。他認為,國家需要透過修法來控制年總工時,因為總工時過高會對勞工的健康和幸福感產生負面影響,並可能導致勞、健保支出偏高,同時也會影響台灣參與國際貿易組織。
從勞動法專家的角度來看,本次勞基法修法增加了勞工的特休假,並提高了加班費;對雇主而言,則可以透過「砍七天國定假日」來平衡人事成本。然而,許多人對此並不滿意。原因在於政府宣導不足、執行倉促,導致勞工不清楚制度的真正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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