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雇主在勞工發生職業災害時,可以主張將勞工保險給付抵充其應負擔的職災補償,以避免勞工重複受益。然而,雇主並非可以任意抵充,必須符合特定的法律要件與程序。
《勞動基準法》第59條允許雇主就勞工已領取的勞工保險給付,抵充其應負擔的職業災害補償。這項規定的目的是為了避免勞工因同一事故獲得過度的補償,同時也考量到雇主的負擔能力。然而,雇主若要合法主張抵充,需要符合以下要件:
在實務操作上,雇主應仔細核對勞保給付的項目與自身應負擔的補償項目,確認兩者性質相同。若勞工的損失超過勞保給付,雇主仍應補足差額,以確保勞工獲得足夠的補償。此外,若勞資雙方對於抵充的金額或方式有爭議,建議尋求專業律師或勞資顧問的協助,以確保符合法律規定,並避免後續的勞資糾紛。雇主在主張職災補償抵充時,應謹慎評估,以免損害勞工權益,並確保自身的行為符合法律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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