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雇主未按照《勞動基準法》規定提前預告資遣員工時,主要需要支付的費用為「預告期間工資」。這是為了補償員工因未獲得足夠時間準備而造成的損失。
預告期間的長度依員工的年資而定:
若雇主未提前預告,則需支付相對應天數的工資給員工,作為預告期間工資。
除了預告期間工資外,雇主還需依法給付資遣費,資遣費的計算方式則依《勞工退休金條例》或《勞動基準法》規定。此外,雇主需確保資遣符合法定要件,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以避免勞資爭議。預告期間內,員工有權請「謀職假」以尋找新工作,雇主仍需照常給付工資,但每星期不得超過 2 天的工作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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