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職業安全衛生法》及《勞工健康保護規則》,雇主若未依規定為在職勞工實施一般健康檢查,最高可能面臨新臺幣 15 萬元的罰鍰。
雇主有義務為在職勞工實施一般健康檢查,而勞工也有配合參加公司安排的健康檢查的義務。這是為了保護勞工權益並促進職場健康管理,確保勞工符合工作所需之健康標準。
事業單位在保存、處理和利用勞工健檢結果時,必須依法保障勞工隱私權,以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避免額外的法律風險。若勞工未配合健檢,也可能被處以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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